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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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同學務必詳閱本通告及附件(請逕至下方超連結處下載使用),並依公告時程及規定辦理。若逾時導致己身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二、各項目辦理時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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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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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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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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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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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就讀其他學校休學、退學、轉學,當學期已請領補助者,依教育部平台餘額補助,如已扣除將追繳回已扣除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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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與行政院學雜費減免不能同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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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4~
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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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申請請至校務資訊系統5.2.9優待減免系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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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與學雜費減免不能同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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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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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平台查核重複申請,將追繳回已扣除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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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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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1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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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助學】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每年上學期(9月)申請,申請通過補助金額直接扣於下學繳費單中
*申請請至校務系統5.2.2弱勢助學系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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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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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4~
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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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放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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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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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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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同時辦理各項補助及就學貸款需求同學,請先完成減免補助手續後,再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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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住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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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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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有學籍之學生
1.一般身分住宿生:每名補貼5,000元/學期
2.經濟弱勢身分住宿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每名補貼7,000元/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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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項
1、若同學僅於線上提出申請或未繳交申請書、應繳證件等資料至生輔組者,視同未辦理各類助學措施。
2、各相關法令規章公告於學務處網頁/生輔組法規。如有疑問,(02)2892-7154分機5805 生輔組張小姐,謝謝。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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