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5年8月25日建大教字第115023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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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止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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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經由本校初審合格後,於115年10月19日前造冊並審核 用印後將紙本申請資料(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 寄本府(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教育處學特科潘佳玟收,信封外請加註「申請115建大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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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請依照本文附件之實施辦法規定及申請書等相關書表填 寫。並將附檔-造冊格式(檔名:OO 學校-115彰化建大獎學金)統一填寫後將彙整表電子檔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Du9wGCnkevtskQLj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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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 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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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本案請確實轉知貴校導師、學生家長,以達本案助學之目 的。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至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 址:http://www.kenda.org.tw)或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蕭小姐,電話:04-8345171分機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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