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臺北市基層競技運動選手訓練站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辦理。 |
|
| 二、 |
為發掘及培訓具運動潛能之運動選手,以提升本市競技運動實力,爰依本辦法設置基層競技運動選手訓練站(下稱基站)。 |
|
| 三、 |
116年度基站設置及相關專案計畫申請,請貴單位依下列規定辦理: |
|
| (一) |
設站資格:申請設置基站之運動種類,以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及全國運動會最新公告者為限,每一基站應維持10位以上本市籍選手。116年度可申請之運動種類請參考申請種類一覽表(如附件) |
|
| (二) |
申請基站設置之單位,得另申請以下專案計畫補助: |
|
| 1、 |
環境改善及器材設備補助(單價新臺幣1萬元以上環境改善工程或器材設備),申請時請避免指定特定廠牌或型號。 |
|
|
|
|
|
| 4、 |
績優運動選手國外移地訓練及參賽實施計畫(116年1至6月)。 |
|
| (三) |
欲申請運動部深耕基層棒球扎根工作實施計畫者,請先行申請設置本市棒球種類基站。 |
|
| (四) |
為配合運動部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本局將於本次申請期間一併審核相關資格,並擇優提報運動部申請相關補助計畫。 |
|
|
|
| 1、 |
申請期間:115年8月14日至8月28日。基站設置及前揭各專案計畫統一採線上申請,未於申請期間內提出者,本局不予受理。 |
|
| 2、 |
公告並開放已申請單位補正資料期間:115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僅限補正選手成績、自評表及國際賽參賽等證明文件;補正名單將公告於本局官網「最新消息」,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將以既有申請資料進行審查。 |
|
| 3、 |
公告審查結果:115年11月13日公告於本局官網。審查結果若有異議,請於11月19日前以正式公文向本局提出。 |
|
|
|
| 1、 |
申請網址:https://grant.sports.taipei/,請點選「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申請及核銷」。 |
|
|
|
| (1) |
本市各級學校、本市民間體育團體:帳號為「tms_統一編號」。 |
|
| (2) |
本市各完全中小學(同間學校含小學、國中或高中等不同學制): |
|
|
|
|
|
|
|
| (3) |
密碼:曾申請基站設置者,以修改過後之密碼登入;首次申請基站設置者,密碼與帳號相同。 |
|
| (七) |
申請作業程序疑問,請來電(02)2570-2330洽各承辦人(分機如下): |
|
|
|
|
|
|
|
|
|
|
|
| 2、 |
環境改善及器材設備補助:楊小姐,分機6610。 |
|
| 3、 |
聘請外籍教練補助實施計畫、菁英運動選手專案訓練實施計畫、績優運動選手國外移地訓練及參賽實施計畫:林小姐,分機6607。 |
|
| 四、 |
另本局將於115年8月12日下午2時30分召開「115年基層請技運動選手訓練站精進會議」,將進行基站業務報告、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請各單位撥冗出席,並請不吝提出基站業務各項精進建議,會議議程詳如附件。 |
|
| 五、 |
檢送本市基站實施辦法及相關補助計畫各1份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