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自即日
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止接受申請.摘報如下:
二、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 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辦理。(申請人務必詳閱附件1-4暨實施要點).
三、 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且設籍於
桃園市之學生。
(二) 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 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
請,並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彙整後.再統一繳交至委辦學校(桃園市立觀音高
級中等學校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另信封請註明臻鼎獎
助學金申請。
2.申請日期:各校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資料均需繳交)
3.本案申請資料如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局委辦學校(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
(一)註冊組汪組長03-4981464#212。
(二)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
五、本校業辦學務處生輔組張喬蘋小姐分機5805或學務處生輔組『校外獎助
學金專區』瀏覽 https://sao.tpcu.edu.tw/p/426-1017-1.php
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止接受申請.摘報如下:
二、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 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辦理。(申請人務必詳閱附件1-4暨實施要點).
三、 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且設籍於
桃園市之學生。
(二) 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 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
請,並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彙整後.再統一繳交至委辦學校(桃園市立觀音高
級中等學校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另信封請註明臻鼎獎
助學金申請。
2.申請日期:各校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資料均需繳交)
3.本案申請資料如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局委辦學校(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
(一)註冊組汪組長03-4981464#212。
(二)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
五、本校業辦學務處生輔組張喬蘋小姐分機5805或學務處生輔組『校外獎助
學金專區』瀏覽 https://sao.tpcu.edu.tw/p/426-1017-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