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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二學期「低收入戶住宿助學金」

一、申請時間:114年02月18日至02月27日截止。
二、申請資格:
(一)113學年第2學期於校內住宿之學生。
(二)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身分。
(三)前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
三、請自行下載申請書,於舊校務資訊系統登入後,於申請→學務申請作業→校內獎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住宿助學金→登錄→填完資料後列印申請書。
四、需備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導師簽名即可)。
(二)撥款委託書-存摺影本(列印申請書時,附繳證件有撥款委託書者需附)。
(三)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五、凡初審通過之學生,需參與生活服務學習,並於當學期期末前完成30小時服務學習時數,經審核通過後,核發助學金8,000元;其服務學習情況,得作為下次助學金核發之參考。
六、備齊書面資料,於02月27日前,繳交至宿舍輔導員處。
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生輔組分機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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