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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校院獎助學金」

 

     城 市 大 學 訊 息 通 告 版本:20140818

申請日期

      114年 2 月13日

單  位

原資中心

通告日期

      114年 2 月13日

分  機

2600

電子信箱

yc.cheng@tpcu.edu.tw

承 辦 人

鄭羽捷

公告於校網頁「最新消息」:完成  未公告

郵件寄送:完成  未完成

(服務信箱:nmt@tpcu.edu.tw)

公告於「活動行事曆」:完成  未公告

通告字號

(114)城市原字第001號

對  象

第一類:全體教師     第二類:全體職員     第三類:全體學生

主  旨

113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校院獎助學金」

內  容

一、申請項目:113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院校獎助學金】。

二、線上申請時間:114年2月12日至114年3月17日截止(逾期將不予受理)。

三、紙本繳交地點:行政大樓1樓課外活動組原資中心鄭羽捷小姐,請於114年3月21日前繳交。

四、申請項目:

1.獎學金每名每學期32,000元。

2.一般助學金或設籍臺東蘭嶼雅美族身分者每名每學期20,000元。

3.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名每學期30,000元。

4.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名每學期20,000元。

※得上述2、3、4項助學金之同學需於114年6月20日學期末前完成48小時生活學習服務;時數做完才可匯款助學金

※在學期間,已累積2學期未完成時數之學生,本學期不得再申請助學金。

五、申請資格:

不可申請:具有原住民身份(不含學分班、公費(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延畢(修)、休退學、碩博士、五專1至3年級、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

1.獎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應達70分以上。

2.一般助學金: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格(60分)需做服務時數48小時。

3.低收入戶助學金:具低收入戶資格且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格(60分)皆可申請,需做服務時數48小時。

4.中低收入戶助學金:具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格(60分)皆可申請,需做服務時數48小時。

※上述1、2項依班級排名百分比排序及意願撥發獎助學金。

※上述2、3、4項設籍蘭嶼地區雅美族學生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皆不限名額。

六、申請方式:請自行下載申請書,網址:https://cipgrant.fju.edu.tw/login (行政院原委會)¦填完資料列印申請書。

七、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請附班級排名班級人數學業成績)。

3.學生本人印章。(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新刻印章,註:無其它用途之新刻印章)。

4.學生個人存摺影本貼妥於撥款委託書。(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必須清楚,以便撥款)

八、請具備條件之同學踴躍申請,備齊書面資料後,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原資中心。

九、 九、聯絡人:鄭羽捷小姐    (02) 2892-7154分機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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