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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助學措施彙整說明」,敬請各班導師協助轉知

一、請同學務必詳閱本通告及附件(請逕至下方超連結處下載使用),並依公告時程及規定辦理。若逾時導致己身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二、各項目辦理時程

項目

申請時間

備註

高職免學費

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曾就讀其他學校休學、退學、轉學,當學期已請領補助者,依教育部平台餘額補助,如已扣除將追繳回已扣除之補助

學雜費減免
(與行政院學雜費減免不能同時申請)

113/12/27~

114/2/21

*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申請請至校務資訊系統5.2.9優待減免系統作業將資料繳回承辦單位後自行至校務系統()列印繳費單(操作步驟如附件列印減免學雜費繳費單操作手冊)

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與學雜費減免不能同時申請)

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經教育部平台查核重複申請,將追繳回已扣除之補助

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繳費單寄發收領~

114/2/21

*非校內承辦項目才需填寫

*系統填寫後即可列印繳費單

*請至校務系統(新)填寫(操作步驟如附件『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操作手冊』)

就學貸款

114/1/15~

114/2/21

*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同時辦理各項補助及就學貸款需求同學,請先完成減免補助手續後,再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行政院住宿補貼

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有學籍之學生
1.一般身分住宿生:每名補貼5,000元/學期
2.經濟弱勢身分住宿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每名補貼7,000元/學期

三、注意事項

1若同學僅於線上提出申請或未繳交申請書、應繳證件等資料至生輔組者,視同未辦理各類助學措施

2各相關法令規章公告於學務處網頁/生輔組法規。如有疑問,(022892-7154分機5805 生輔組張小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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