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助學措施彙整說明」,敬請各班導師協助轉知
一、請同學務必詳閱本通告及附件(請逕至下方超連結處下載使用),並依公告時程及規定辦理。若逾時導致己身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二、各項目辦理時程
項目 |
申請時間 |
備註 |
高職免學費 |
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
曾就讀其他學校休學、退學、轉學,當學期已請領補助者,依教育部平台餘額補助,如已扣除將追繳回已扣除之補助 |
學雜費減免 |
113/12/27~ 114/2/21 |
*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
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
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
經教育部平台查核重複申請,將追繳回已扣除之補助 |
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
繳費單寄發收領~ 114/2/21 |
*非校內承辦項目才需填寫 *系統填寫後即可列印繳費單 *請至校務系統(新)填寫(操作步驟如附件『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操作手冊』) |
就學貸款 |
114/1/15~ 114/2/21 |
*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同時辦理各項補助及就學貸款需求同學,請先完成減免補助手續後,再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
行政院住宿補貼 |
無需申請直接扣於繳費單中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有學籍之學生 |
三、注意事項
1、若同學僅於線上提出申請或未繳交申請書、應繳證件等資料至生輔組者,視同未辦理各類助學措施。
2、各相關法令規章公告於學務處網頁/生輔組法規。如有疑問,(02)2892-7154分機5805 生輔組張小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