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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對生」霸凌事件調和機制,霸凌案可以調和終結,是否有事件消極處理及牴觸霸凌零容忍政策之疑慮?

各位敬愛的教職員工及同學們日安:
今年教育部新修頒「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在「生對生」事件處理程序中增加「調和」程序,其處理程序及立意說明如下:
一、「生對生」霸凌事件之處理,學校設置防制委員會,下設審查小組判斷是否受理,而後讓專業處理小組成員依照事件性質與學生意願,擇調和或調查程序進行,完成事件處理後,事件的處理報告再交由防制委員會審議。

二、在「調和」程序,為了讓調和事件處理更具專業性與公正性,由專業的外聘委員進行,調和視雙方意願進行,若一方無意願,或者處理小組委員認為有運用權力影響調和進行,則立即停止。為回歸教育的本質,本次修正創設「調和程序」,著重雙方對話與相互理解,修復關係及減少創傷,絕無消極處理或牴觸霸凌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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