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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下稱CRPD)第1條,開宗明義提到,其宗旨是「促進、保障與確保所有身心障礙者完整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之尊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發布的《General comment No. 6 (2018) on equality and non-discrimination》(中譯:第6號一般性意見)提到,為了促進身心障礙者平等享有法律所保障的權利,締約國必須採取積極行動,而可及性/無障礙、合理調整及個別協助這三項措施是需要的。CRPD第2條提及,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的定義,即「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不成比例或過度負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全文請見附件,或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
https://nhrc.cy.gov.tw/cp.aspx?n=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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