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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1學年第2學期112年5月18日拾獲粉紅掛飾來芽耳機.認領截止為112年11月18日

招領須知
(1)依據本校『遺失物招領實施辦法』辦理。
(2)在公告時限內認領時.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學生證(正本)填表認領.若委
託代領者.請出示委託書乙份及代領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證(影本)或驗
證健保卡(正本)填表認領
(3)如有冒領情形,自負法律責任。
(4)認領地點:大成館201教室軍訓室&校安中心
(5)認領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00-21:00止(假日除外)
(6)為避免您往返不便.認領前.請電洽校安輔導員(業管承辦人)
張景原02-28965466校內分機5801手機 095208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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