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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整潔競賽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班級整潔競賽辦法

一、 目的
為維護全校環境衛生,提昇學習環境品質,消除病媒蚊孳生源,維護身體健康,特擬定本競賽辦法。

二、競賽辦法
1、競賽對象:五專、四技、二技各班。
2、競賽分組方式:以學校建築分教學區組、大成館組、財經大樓組、圖資大樓組,並依當學期班級數及高低年級比例擇優獎勵。

三、成績計算(100%)
甲組 (四技、二技、五專四、五年級)
一、班級整潔比賽成績60%
二、校內各項比賽成績佔40%
(一)全校大掃除比賽佔4% (每學期一次)
(二)廢電池回收比賽佔8 %(每週收件、期末結算成績)
(三)資源回收比賽佔20% (每週實施)
(四)參加班級群育活動8%
乙組 (五專一、二、三年級)
一、班級整潔比賽成績32%
二、班級外掃區比賽成績28%
三、校內各項比賽成績佔40%
(一)全校大掃除佔4%(每學期一次)
(二)教室美化比賽佔4%(每學期一次)
(三)廢電池回收比賽佔8% (每學期一次)
(四)資源回收比賽佔16% (每週實施)
(五)參加班級群育活動8%

四、 評分內容
1、內掃區:a.講台(含黑板、講桌)b.教室地面c.桌椅、掃具(是否排放整齊)d.門窗(含窗台及玻璃)e.走廊f.垃圾清除。
2、外掃區:a.地面清潔b.垃圾清除(含設有垃圾桶之桶內垃圾清除)c.掃具排放整齊。
3、內掃區評分基本基數為七十分,具上列之評分項目每項以正、負五分為原則。
4、外掃區評分基本基數為七十分,具上列之評分項目每項以正、負五分為原則。

五、 評分時間及注意事項
1、每日評分時間上午九時至十時分,下午十六時至十七時。
2、上午一、二節沒課班級評分時間為十時二十分,三節以上空堂班級,當天上午不評分,全天沒課班級,當天不評分。
3、外掃區陰天、小雨均需前往打掃:中等雨量(雨滴較大需撐傘)仍應前往將該區域垃圾清除。

六、 獎懲辦法
1、獎勵辦法
(1)學期中及學期末各組整潔競賽優勝班級,由導師簽請負責同學之獎勵,第一名小功乙次、嘉獎兩次, 第二名小功乙次、嘉獎乙次,第三名小功乙次,第四名及第五名嘉獎兩次, 每次獎勵人數以不超過全班人數二分之一為限。
(2)於學期結束,各組優勝班級酌予頒發獎品(飲料)。
2、懲罰辦法
環境整潔不佳之班級,經學務處衛生保健組通知,請導師督導衛生股長立即改善。
(1)通知仍未改善班級之負責幹部及同學,與以申誡以上處分。
(2)連續三周整潔競賽皆為倒數三名,且分數均未達七十分者,全班簽請申誡以上處分及服務教育乙次,由導師督導。
(3)凡於校園內隨意丟棄垃圾、果皮經檢舉或登記者,除扣除該班該週整潔平均0.2分外,其個人依學生獎懲辦法簽請議處。
(4)班級整潔等第區分:(成績以一學期計算)優等:90分、甲等:80分、乙等:70分。

七、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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