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校「導師費支給原則」辦法公告事宜

​​​​一、本校「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導師費支給原則」已於115年9月21日,經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因本原則於學期進行期間修訂,為利新、舊制度銜接,本學期導師費支給方式及計算基準說明如下:

(一)前開本學期新、舊制銜接及導師費計算方式,業於115年10月7日及8日召開之教師知能研習暨導師費說明會向各導師說明。

(二)115年9月至10月之導師費,依原「教師授課時數、鐘點費及導師費實施要點」第8點所定標準核給。

(三)115年11月至116年1月之導師費,依新訂「導師費支給原則」第二點所定標準核給。惟因本學期適用新制期間未滿一學期,爰按實際適用期間折算,日間部每位學生以新臺幣250元、進修部每位學生以新臺幣125元計算。

(四)自115學年度第2學期起,導師費均依「導師費支給原則」第二條所定標準核給。

三、導師費支給原則及本校導師制辦法相關內容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