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為扶助家境清寒學生安心就學,特提供清寒助學金,詳見申請辦法。全台海事大專院校航運相關科系不適用本辦法,請另依本會發布之航運科系助學金申請辦法提出申請。 |
|
| 二、 |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補助者的姓名及補助金額,詳參申請辦法第九條。 |
|
|
|
| (一) |
申請名額及時間:每校限五名,即日起至10月13日截止。 |
|
|
|
|
|
|
|
| 1、 |
線上填報:本系統已於115年度改版,請詳閱操作手冊,以俾進行填報作業。相關資訊將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貴校承辦人E-mail信箱,承辦人若有異動,煩請與本會聯繫。 |
|
| 2、 |
列印名冊送件:完成上填報後,請於上列印名冊,並填具基本資料,經承辦人及承辦單位用印後,連同申請文件於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
|
| 3、 |
E-mail附件: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08046-31版)、帳密通知函、上申請操作手冊。 |
|
| 四、 |
本助學金申請需經學校初審,再函送基金會核定辦理,基金會保留最終發放名額決定權利。若有缺件、內容缺漏或與事實不符者,基金會得取消申請資格,且恕不退件。 |
|
| 五、 |
本助學金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之,並以本會網站https://edu.cyff.org.tw/scholarship公告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