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本會為培養國內僑生運動風氣,促進僑生間互動聯繫,並增強各校團隊合作精神,委託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賽會中心)舉辦旨揭活動,活動對象、時間、地點及報名等資訊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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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18歲以上在學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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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開幕典禮暨選手之夜:本(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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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會內賽、閉幕典禮:本年11月28日(星期六)至11月29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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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羽球會外賽(個人賽):本年10月24日(星期六)至10月25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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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報名時間:本年8月3日(星期一)至9月7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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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報名網址:https://ocacsport.ntus.edu.tw(8月3日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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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聯絡窗口: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賽會中心李小姐(電郵信箱:sec_service@gm.ntus.edu.tw、電話:04-22213108分機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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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為鼓勵各校僑生踴躍參與旨揭活動,本會將支應參與學校組團費,說明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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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支應項目:支應各校參加人員(限報名參賽之選手、教練及領隊)交通、住宿及膳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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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每人最高新臺幣(下同)1,500元,依參賽及出席情形核給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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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參加「會內賽」且出席「選手之夜」者,每人可支應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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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參加「會內賽」但未出席「選手之夜」者,每人可支應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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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參加「會外賽」且出席「選手之夜」者,每人可支應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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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參加「會外賽」但未出席「選手之夜」者,不予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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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各校補助額度,以前開參加人員依補助標準計算之總額為上限,並於該額度內檢據覈實報支;不足部分,由各校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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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請於本年12月11日前檢附學校領據、支出憑證、參加人員名冊、簽到表(名冊及簽到表格式如附件),並註明撥款銀行及帳戶名稱等資料函送本會,以憑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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