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敬請各班導師協助轉知

📢 115-1學期起就學貸款申請程序有所變更務必參閱下列說明並完成相關程序

(詳細說明如附件115-1就學貸款須知)

壹--申請期限

  • 學校校務系統申請:11581日~918
  • 台北富邦銀行申貸:11581日~918
  • 回傳台北富邦核貸撥款委託書:11581日~918
  • 貳--申請資格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學生及其兄弟姐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級距

家庭年所得

1 

2

3名以上

 120萬元以下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依修訂規定)

-

-

可申貸(免息)

 學生之兄弟姊妹、子女,應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就讀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叁--申請流程

     步驟一登入學校新校務系統完成就學貸款申請。(詳閱附件-就學貸款操作手冊)

 新校務系統連結https://sw.tpcu.edu.tw/YB2K/B2KPortal/Login.aspx

     步驟二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完成線上申貸/續貸或臨櫃對保。

 富邦網站連結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common/Index.faces

     步驟三取得「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後,上傳至學校校務系統。
       ※
僅完成銀行申貸並不代表完成申請,未上傳撥款通知書視同未完成就貸。

肆--可貸項目

  • 繳費單上學費、雜費、學生平安保險費、電腦網路使用費、音樂指導費。
  • 可加貸金額:

         書籍費(最高5,000元)          海外研修費 (依申請金額)

         住宿費(校內依繳費單上金額校外需檢附屬名與效期之租賃契約

         生活費(限低收40,000元/中低收入戶20,000元,需上傳證明)

伍--注意事項

  • 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勿先繳費。
  • 務必至新系統上傳『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未回傳資料者,視同註冊未完成
  • 同時申辦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需求之同學,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後,再行操作學貸款程序
  • 請同學依公告時程及規定辦理,若逾時導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892-7154分機5805張小姐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11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