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115年及116年度「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計畫派駐需求
一、
旨揭計畫依據運動部「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以下稱就輔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款辦理。
二、
本需求調查以就輔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所列之運動賽事舉辦之運動種類為限。
三、
請依貴校運動種類所需之教練需求,於115年8月7日前函送運動教練派駐單位申請計畫書至本中心。
四、
運動教練派駐審查核定之派駐學校,將另行函文通知辦理派駐事宜;未媒合成功者,不另行通知。
五、
檢附運動教練派駐單位申請計畫書乙份。
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pdf
運動教練派駐單位申請計畫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