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申請】115年度運動志願服務實施計畫

一、 依據全民署115年6月29日運全署社(一)字第150300373號函辦理,原計畫本部前以115年6月25日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306號函轉(諒達)。
二、 該署考量實務辦理需求,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原定自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修正至115年12月15日止,其餘計畫內容均維持不變。如有申請需求,請依修正後期程辦理相關申請及執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