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竹市114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摘報如下:
二、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2月24日府教特字第1150038274號函辦理。
三、設籍新竹市114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期間自115年3月11
日至3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
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請學生務必詳閱各附件並
備妥相關資料申請辦理。
五.學務處生輔組3月20日前收件進行初審並彙整造冊後.於4月8日(星期三)前函送新竹市
府核辦(郵戳為憑),如有未符規定者(證件不齊、逾期或個別申請者)概不受理。
六、如有疑問得洽詢新竹市政府承辦人:陳珮瑜.電話:03-5427974#104.電子信箱:
02851@ems.hccg.gov.tw
七、本校業辦學務處生輔組張喬蘋小姐分機5805或學務處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專區』瀏
覽 https://sao.tpcu.edu.tw/p/426-1017-1.php 詳閱附件1至四
八、奉核後.賡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