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竹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

一、新竹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以利學生依限
提出申請.摘報說明如下:
二、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2月24日府授教學字第1150652168號函辦理。
三、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四、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
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五、申請方式:請學生詳閱相關附件一至三及申請書與佐證資料等.請於3月20日前送學處處
生輔組初審合格並造冊,於115年4月2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府教育
局學管科承辦人(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B棟6樓,電話:03-5518101#
2886),信封上請加註「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如送資料
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資料不符(格式不符、未核章、證件不符、表件不完整)將不
另行通知補件。
六、本校業辦學務處生輔組張喬蘋小姐分機5805或學務處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專區』瀏
覽 https://sao.tpcu.edu.tw/p/426-1017-1.php
七、奉核後.賡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