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114年6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400286471號令修正之「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 請於本(115)年3月3日(星期二)至3月10日(星期二)前,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https://cipgrant.fju.edu.tw/(下稱申請系統)確認貴校「本學期班級排名及班級人數之公布時間,是否會晚於學生申請截止時間」並維護貴校相關資料及獎助學金受理設定。
三、 請於本年3月3日(星期二)至3月10日(星期二)前,上傳114學年度第2學期符合申請資格之原住民族學生名冊,並請注意下列學生因不符合申請資格,請勿上傳至申請系統:學分班、公費(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延畢(修)、休退學、五專1至3年級、碩博士、在職專班、推廣教育課程、附設進修學校、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之學生。
四、 學生至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之期程,為本年3月16日(星期一)0時起至4月9日(星期四)23時59分止:
(一) 為維護學生申請之權益,各校校內紙本申請資料收件截止時間,請勿早於上開學生填寫申請資料之截止時間。
(二) 惠請協助向校內學生宣傳於申請系統填寫截止日內申請,並鼓勵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原住民族學生踴躍申請。
(三) 為使申請學生即早補正資料,各校於此期程可採「先到先審制」,先行初審已繳交之紙本資料,俾利後續校內核定及審查會議作業無礙。
五、 有關旨揭獎助學金各校分配名額及後續核定事項,俟召開「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校院獎助學金名額分配審查會議」審定後,另函通知各校。
六、 若有學生未請領完之助學金款項應繳回至本校,本作業中心將彙整各校繳回款項,定期檢還至主管機關,相關辦理事宜請洽02-2905-6719,林晨瑜(伍季)先生。
七、 本作業中心各分區承辦人聯絡資訊:
(一) 北一區及中區:02-2905-6719,林晨瑜(伍季)先生。
(二) 北二區:02-2905-6398,烏穆斯・阿繆小姐。
(三) 南區:02-2905-2195,趙瓊文(瑪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