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
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
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
均得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一)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家庭
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
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二)獎學金申請書(如附)。
(三)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四)戶口名簿影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
事)。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件及證件請由學校初審合格後(各項成績均需符
合),寄送本縣苗栗市新英國小總務處收(地址:36063
苗栗市南勢里新勝8號),如有未合規定者(申請書填寫
不全、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未加蓋關防、逾期、
個人申請等)皆視同資格不符,於收件截止日後通知補
件,並於通知後七個工作天內補正,若無皆視同資格不
符。
(二)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
辦人」職章。
(三)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四)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審核工作進
行。
(五)申請人數超過預算名額時,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
特殊境遇家庭學生之順序發給,仍有名額再依學業及操
行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
五、本案經複審通過之學生名單,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
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