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有資格的同學將相關申請書跟資料,於114年11月10日下午4點前送至生輔組 給 林克學 教官(分機5802)
說明:
一、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 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 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 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 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二、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三、 申請程序如下:
(一) 由申請人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下載申請書或依 本文函附申請書填寫。
(二) 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三) 申請人將申請書及各類附繳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應加蓋學校審核章)繳交就讀學校承辦人進行初審及核章(學校關防、處室圓戳章、承辦人職章皆可):
1、 必繳文件:
(1) 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年7月1日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 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3) 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2、 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四) 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承辦人彙整初審合格之申請書並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上網填報,並於114年11月18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市富岡國中總務處(地址:326005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456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四、 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換算為百分制分數。
五、 本局預定於115年4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網站」公告,並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學生。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六、 有關獎學金之頒發,由本市富岡國中協助於114年7月底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七、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富岡國中總務處謝老師,電話:034721113分機510,或洽本局國中教育科許小姐,電話:03-3322101 分機7525,E-mail:10037723@ms.tyc.edu.tw。(學校承辦人可加入群組https://line.me/ti/g/jKUcpZQKFZ)
八、 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學生名冊(空白)、申請書(空白)及群組QR code各1份;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