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菸害防制實地訪查
一、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訂於114年6月6日至臺北市各級校園進行菸害防制抽樣實地訪查,請全校教職員工生屆時配合辦理。
二、 為營造無菸(學校)環境,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遵守菸害防制法規定,落實校內禁菸(包含校園內廁所、樓梯間、陽台(含頂樓)、停車場、操場及花圃)等地。
三、 生輔組會加強校內督導及巡查(含校園周邊禁菸人行道)之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