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通告】114年「高教深耕完善就學協助機制獎學金」受理申請作業規定

114年「高教深耕完善就學協助機制獎學金」受理申請作業規定:
一、受理時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
二、獎學金類別:
(一) 積極學習輔導方案(學習輔導小組獎助學金):
1.申請資格: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以學習代替工讀,成立學習輔導小組,申請時須檢附個人申請表、學習輔導規劃表、輔導成果記錄表等3項,以利獎助金核發。(如附件1、2、3)
2.實施辦法:
(1)請各系遴選出具熱心服務、品學兼優,可輔導學弟妹學業之學生,擔任學習輔導小組小組長,各系最多4員,所輔導學生人數由各系而訂,成立學習輔導小組;小組長名冊(如附件)由各系助審查並請系主任用印後於3月7日(五)前繳交生輔組彙整。
(2)各系規劃小組輔導時間、地點及輔導項目與內容。
(3)小組長於每月輔導時數需滿8小時,檢附學習輔導規劃表(附件2)及輔導成果記錄表(附件3),並由導師或指導老師及系主任認證後,始可申請。
(4)輔導成果記錄方式依各系特性而定,除文字外,可運用多元方式呈現:如照片、海報、影片、短影音等。
(二)職涯發展與技能養成學習方案:
1.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課後輔導獎助學金:
學生因專業檢定課程或畢業門檻證照需求,透過授課老師或專業技能檢定社團指導老師之學習課程與認證,可申請獎助學金,課程應於課後輔導每週至少1次,每次1小時,每月4次,因專業技能檢定及證照考試輔導為依據,檢附個人申請表(附件1)及學習輔導簽到單(附件4),始可申請。
2.競賽培訓課後輔導獎助學金:
學生因競賽或需求,透過授課老師與輔導老師或社團指導老師之學習課程與認證,可申請獎助學金,課程應課後輔導每週至少1次,每次1小時,每月4次,因競賽輔導需求為依據,檢附個人申請表(附件1)及學習輔導簽到單(附件4),始可申請。
3.上列2項獎學金申請,請各系先行調查證照及競賽課後輔導開班情形並請於3月7日(五) 由系助完成證照及競賽培訓課後輔導上課規劃表(附件5)後以電子檔繳交生輔組,以利人數掌握及統計。
(三)專業技能與就業成果展現方案:
1.證照報名費助學金:
為鼓勵學生提升本職學能,增加專業技能,積極參加技能檢定與證照考試報名費補助,報考項目經授課老師或專業技能檢定社團指導老師之認證後,檢附個人申請表(附件1)及報名費繳費證明(影本需與正本相符),始可申請補助。
2.競賽報名及材料費助學金:
為培養學生個人自信以及增加團體合作精神,進而發揮專業所學,鼓勵積極參與國內外競賽,其報名費用及材料費補助,競賽項目經授課老師或專業技能檢定社團指導老師之認證後,檢附個人申請表(附件1)、報名費繳費證明(影本需與正本相符)、競賽材料費補助輔導記錄表(附件6) 、材料費收據或發票(須正本),依實際需求辦理實額補助。

三、具「減免及弱勢助學」身分同學,依「校務資訊系統→校內獎學金(5.2.6)」+申請,列印申請單併紙本佐證資料交至系辦公室審核用印後,繳交至生輔組辦理。另「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懷孕及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在學學生」以紙本申請,「家庭突遭變故學生」請導師依實況敍明理由,「懷孕學生」需檢附媽媽手冊封面影本,「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需檢附戶籍謄本以供查驗。
四、申請表經系上申請初審彙整送院部複審後,經生輔組逕送獎助學金委員會評議通過後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