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3年菸害防制工作計畫辦理。
二、菸害防制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中央審查通過之加熱菸(截至目前未有審查通過),並將禁止吸菸年齡自18歲提高至20歲、各級學校納入禁菸場所、提高罰鍰金額等。
三、「『菸』消雲散: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微課程,連結網址說明如下:
(一) 「臺北e大網站」:https://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so.php?v=4938。
(二) 「臺北e大」YouTube頻道:https://youtu.be/V2ULJSnStJw?feature=sha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