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李長榮優秀學生、博士生獎學金計畫」

申請資格:
(一)優秀學生獎:
1.國內、外攻讀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不包含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成績限制: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者。
3.考慮資源的有限性,希望擴大獎勵,限「未得過優秀學生獎者」報名參加,重複報名者縱使入選獲通過獲獎,得撤銷該次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
(二)博士生獎學金計畫:
1.國內、外攻讀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
2.申請者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3.畢業(男役畢)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關係企業,下同)服務兩年者,若為尚未服役之役男,則需於畢業後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研發替代役。
4.如有持續進修、博士後研究等與未來職務有關的活動需求,可與主辦方商議,視情況延後服務日期,延長時間以2年為限。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
(一)優秀學生獎:每人獎助學金新台幣廿萬元整。預計擇優選取至多10位優秀學生。
(二)博士生獎學金計畫:受獎學生每月領取新臺幣50,000元整(當年9月至次年8月)。每年初次受獎者人數以五名為限。此五名初次受獎者不包含前一年已得獎且再次審核通過持續領取之已受獎者。初次受獎者於領取獎學金一年後,需經過再次審核,通過後得隔年9月起繼續領取。每名受獎者受領本獎學金最長期限為四年。

申請方式:
(一)優秀學生獎: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文件以郵戳為憑)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個資同意書郵寄至『台北市10666大安區安東街40巷41號2樓 李長榮教 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或相關證明資料,列入考量依據,其他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可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直接提交以外,(詳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申請書」),請上傳至個人網路儲存空間後,將下載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LCY@neoact-imc.com ,並以「第十三屆獎學金優秀學生獎-OO大學-OO系/所-姓名」為信件主旨。
(二)博士生獎學金計畫:請將申請文件上傳至網路儲存空間,並將可供下載的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LCY@neoact-imc.com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收。建議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以利後續審核。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個人履歷(包含生涯規劃書)。
(三)指導教授推薦函乙份/教授推薦信2份。
(四)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五)專題或研究成果。
(六)個資同意書。
(七)納稅證明(家境清寒者)。
(八)其他文件。

參考網站:https://www.lcyef.com/program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止。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